关于会议费、培训费实行网上缴费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经财务处与税务局、软件公司通力合作,自5月6日起,实现“会议费、培训费全部网上缴纳并实时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经测试运转良好,现面向全校推开。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报备
因学校当月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的数量,需提前一个月向税务局申领,请举办或承办会议(培训)的单位,在举办或承办会议(培训)的前一个月,填写《山东师范大学会议(培训)收费申请表》(见附件)报送财务处收费管理科。
二、缴费方式
(一)通过“山东师范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缴费
1.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在会议(培训)报到的前3天,把参会人员信息(含姓名、单位、身份证号、收费标准等)报送财务处收费管理科,以便提前设置网上缴费等信息。
2.缴费人关注“山东师范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登录“缴费平台”—“其他缴费”,账号是缴费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是666666。
(二)扫描二维码缴费方式
微信扫描举办或承办单位提供的缴费二维码,进入缴费界面选择“会议费”或“培训费”对应项目和标准,然后完善个人信息,点击“立即支付”,完成缴费。
以上两种方式均默认通过微信支付,需要公务卡结算的人员,请注意选择用公务卡结算。
三、电子发票获取方式
缴费成功后,请完善“常用发票抬头”,点击“我的订单”—“已完成”—“申请开票”,选择“单位开票”,录入接收电子发票的邮箱,点击"提交"即可完成操作。电子发票将实时发送到录入邮箱。
附件:山东师范大学会议(培训)收费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