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度预算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学校2021年预算经校长办公会研究、七届二次教代会审议通过、党委常委会审定批准,现正式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办公经费和业务费
根据山东省省级部门2021年预算编制对一般性支出进行10%—30%压减的精神,对机关各单位办公经费按在定额基础上压减20%下达;对机关及直属单位业务费和基本运行经费、各学院(部)教学业务费按定额标准的基础上压减10%下达。
二、关于专项经费
2021年1月5日校长主持召开2021年预算专题会议,对各单位上报的专项经费进行了研究,确定了初定批复数额。在此基础上,根据山东省省级部门2021年度预算编制对专项经费压减30%的最新精神, 2021年专项经费除已经安排政府采购及部分用财政资金安排的专项经费专款专用无法压减外,其他项目一律进行30%的压减。
三、关于用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资金支付
2021年省财政改变财政拨款方式,由以前“年初划拨70%,两会后划拨剩余30%”变成“每月20日申请下一月的拨款数额”。因此,各单位凡是由省级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要在每月18日前编制次月支付计划申请,报财务处资金结算中心。由财务处汇总上报省财政审核通过取得拨款后,方可进行支付。涉及到政府采购的,请与招标采购办公室做好对接,由招标采购办公室汇总统一编制支付计划报财务处资金结算中心。联系人:于明清,联系电话:86180895。
四、关于绩效目标的上报
根据山东省省直单位2021年预算编制要求,所有财政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用校内资金安排的、经费超过50万元的项目一并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请相关项目责任单位根据预算批复情况,填报《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1),于4月26日前将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文化楼一层收费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alulu9311@163.com,联系人:马璐璐,联系电话:86180125。
五、其他方面
(1)创收项目或者上级拨款项目不下达预算指标,按照批复预算进行额度控制管理。
(2)其他项目经费按照零基预算原则进行预算下达,年末剩余经费收回学校。
(3)机关及直属单位未编报支出预算的以前年度项目结余经费,暂做额度冻结处理。
六、有关要求
(1)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要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严格控制行政办公经费和基本运行经费,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低效无效支出。
(2)强化预算约束机制。要进一步增强预算管理意识,严禁无预算开支,超预算开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激发绩效管理的内生动力。
关于2021年预算其他未尽事宜或有需要咨询的问题,请与财务处计划科联系。联系人:崔大同、任洁,联系电话:86180123。
财务处
2021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