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学校2021年度预算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鲁财预〔2020〕25号)精神,经学校预算委员会审议并报校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同意,现就做好2021年度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以持续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为着力点,进一步创新预算编制形式,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促进预算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为推进学校“双高”、“双一流”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编制原则
(一)以“收支两条线”为原则,编制全口径预算
各单位的收入和支出应全面、全额纳入学校总体收支预算,由学校统筹安排使用。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收入和支出的管理,不得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的用途,严禁坐收坐支。
(二)坚持全面稳妥、保障重点、统筹兼顾
收入预算编制既要挖掘潜力、积极创收,又要科学测算、稳妥编制;在充分考虑新的增长点带来的收入增量同时,充分估计实现收入的不确定性。
支出预算编制要优先保障人员经费和基本运行经费,着重保障学校年度主要工作和重点专项工作,合理安排教学、科研、管理等经费,确保预算的完整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
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严格控制行政办公经费和基本运行经费,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低效无效支出。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差旅费支出。
(四)强化预算约束机制
全面实施各单位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预算安排挂钩机制。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适当减少下年预算。严格项目预算评估,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完善项目决策机制,细化落实项目论证、立项、编报和执行责任。
(五)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围绕落实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的要求,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严格落实绩效目标管理,提升绩效目标质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支出预算相挂钩的机制。对未按要求设置绩效目标的,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三、编制分工和要求
各单位在编制预算草案时,应充分、合理考虑预算年度内(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各项资金的收入、支出金额。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包含财政拨款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主要指租金、培训、版面、检索、饮食及其他各类创收收入)。各单位编报时应重点关注其他收入部分,做到应编尽编,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各单位提报的2021年度预算收入数据,要与任期目标确定的有关指标相对应,不得低于任期指标的年度平均值。
(二)支出预算
各单位根据学校年度主要工作和重点专项工作计划,结合本单位机构职能和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提出资金需求。具体要求如下。
1.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是学校财力优先保障的经费项目。其中,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公积金、社保缴费、精神文明奖、考核奖等,以及离退休人员和其他人员经费,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具体测算;学生资助经费,由财务处根据2020年度财务决算事业收入5%测算。
2.单位运行经费。单位运行经费指各单位履行基本职能需要安排的基本经费,主要包括办公经费和业务经费。其中,办公经费指机关各部门维持正常运转所需要的日常办公费用,由财务处按照定额标准和上级关于压减办公经费具体要求统一核算,并向各单位下拨;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费由财务处依据各单位2017-2019年支出数据,给出“建议数”;各学院(部)教学业务费由教务处及研究生院提供学生基础数据,财务处结合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学生缴费率统一测算。单位运行费经费均不需要各单位具体申报。年末结余经费,由学校收回。
3.公共运行经费。公共运行经费是指学校每年确需发生、用于学校公共运行支出方面的经费,实行归口管理,由各归口单位负责具体预算编制和经费管理。其中,实习费由教务处负责,实验耗材费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水电暖费、班车运行费、物业费等由后勤管理处负责,教职工查体费由工会负责,保安服务费由公安处负责等。
各归口单位编制的公共运行经费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预算编制依据,财务处对各归口单位编报的公共运行经费预算进行综合研判、严格审核。年末结余经费,由学校收回。
4.专项经费。专项经费指单位为完成某专项任务或围绕办学水平提升开展活动所需要的经费。专项经费安排,由学校领导统筹所分管或联系的单位,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在全面谋划2021年重点工作,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以项目化的形式提出。对2020年预算已安排但未完工、或已完工未支付资金的项目,须说明原因并按实际需求重新申报。
专项经费项目均要制定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不仅要包括产出、成本,还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预算执行率、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
属于跨年度的连续性项目,包括学校确定的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国际化发展等方面的“工程”、“行动计划”等,在上报项目总预算的同时,要明确2021年当年的支出预算。各单位要及时将附件3和附件4提报给分管校领导,由分管领导提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是否立项及初步预算数额。同时,将电子版发财务处报备。财务处负责完善学校项目库建设,将2021年度未予安排的项目统一纳入中长期项目库管理。专项经费年末有结余的,由学校收回。
5.应急预备费
学校按支出预算总额的1%~2%设置应急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的或急需性、临时性开支。
(三)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预算是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各单位在研究2021年项目申报和支出预算时,要根据《山东师范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综合考虑政府采购预算,在支出预算表中填报政府采购资金需求数。关于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由招标采购办公室另发。
四、编制程序
(一)材料上报阶段
2020年9月启动2021年学校预算编制工作。9月23日前按要求上报各项材料。(1)有关部门报送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至财务处计划科;(2)有“专项经费”需求的部门报送附件3和附件4至分管校领导,同时电子版报财务处计划科报备。
(二)预算安排建议编制阶段
1.9月30日前,按上级部门要求完成预算基础信息补充填报、核实确认等工作;编制人员运转类支出预算建议。
2.10月10日前,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各单位专项经费立项项目和2021年收支预算安排建议。
(三)预算草案细化编制阶段
12月中旬,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预算控制限额,细化编制2021年度学校收支预算草案、政府采购预算。
(四)审议(定)阶段
根据上级部门预算批复,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2021年收支预算,经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后下达各单位执行。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预算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落实预算编制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做到从实际情况出发,确保预算编制与学校发展相适应,与有关政策相衔接。各单位上报的预算,应经集体充分论证通过。对重大项目安排、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等要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严格论证。
学校预算编制实施归口管理。各归口管理单位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相关学院、部门要配合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充分考虑预算编制是否完整,预算安排是否切实可行。
各单位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3、附件4电子版报送至财务处计划科时,纸质版请统一使用A4纸打印,由单位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各项电子数据发送至545986469@qq.com。联系人:崔大同、任洁,电话:8618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