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年终结账有关事项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年终结账及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凡列入2019年当年预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政府招标采购项目资金,需要在2019年11月30日之前形成支出,并以截至此时点的财政资金执行进度作为对我校预算绩效考核的基本依据。同时,也是学校对校内各部门预算执行绩效考核的依据。请按照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该类资金,在规定时间前形成支出,以免影响本单位预算执行绩效考核。该类资金逾期没有形成支出的,按照省财政要求予以收回。
二、已经进入招标程序,计划年底前支付资金的项目,请有关单位加快进度,尽快结算。
三、自2019年11月16日起,停止办理各项借款事宜。11月15日前仍有借款尚未归还、报销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19年12月15日前报销所借款项。如不能取得发票进行报销,对个人项目的借款请以资金方式予以归还,公务项目借款确实无法报销的,请出具详实书面说明。所借款项逾期既不报销又无书面说明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将于2020年1月扣发当事人工资。
四、本年度所有财务报销、结算事项,截止日期均为2019年12月15日。各单位如有未报销事项,请尽快整理相关票据、办理各项审批手续进行财务报销、账务结算。
六、2019年12月16日起,财务处将停止办理各项对外业务,集中进行内部账务清理、财务决算及新一年度账务结转等工作。
七、自2020年1月10起,财务处开始办理新一年度各项业务。
财务处
2019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