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长清湖校区开展财务报账业务的通知
为满足驻长清湖校区师生报账需求,遵照学校安排,经研究决定,自本学期开始在长清湖校区设立财务报账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账时间:自2015年4月7日始,每周一、三、五全天,二、四上午,作息时间执行长清湖校区的时间。
二、报账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财务办公室(109室)。
三、有关要求:
1 、老师们持粘贴好的报销单据到财务办公室进行审核,也可将粘贴好的报销单据装入信封封好,留下联系方式,交给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将单据审核无误后进行做账处理,并将所报销款项打入个人工资卡或公务卡。
2 、因财务印鉴只有一套,无法现场办理借支票事宜,老师们可使用公务卡进行零星采购后报账,大额采购可通过电汇等付款方式。
3 、因公出差尽量不事先借款,可使用公务卡支付车票、机票、住宿、会务等费用。
4 、学生缴费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财 务 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