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 2015 年预算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实行新会计制度。为做好2015年财务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力和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编报2015年收入和支出预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内容
(一)收入预算。凡单位、部门行使管理职能或对外提供服务取得收入的,均须编报收入预算。各单位应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预计增减变动因素,本着“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全面测算应取得的各项收入,按收入类别逐项填报。所有收入须纳入学校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收坐支。
(二)支出预算。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按需申报、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按具体支出项目详细测算、列报,并说明测算依据。
1、基本支出预算是单位为维持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经费支出预算(参照2014年预算标准)。
2、项目支出预算是为完成本部门特定目标任务而编制的专项支出计划。各部门2015年专项支出预算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2014年本部门专项预算下达总额的20%,专项支出预算须填制《专项支出项目预算明细表》;单项项目预算资金超过50万元的,须填报《大额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报告书》,否则,一律不予安排预算。对2014年批复预算已经执行但未结算或未完成的跨年度项目应重新编报,并说明执行情况及原因,否则不予安排。
3、各单位一定要将本部门全年工作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统筹预算并上报。部门预算一经批准,学校财务将不再受理新增预算事项,以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特殊情况需调整或追加预算的,须经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研究批准。
二、编制要求
(一)基本要求:部门预算是学校财务总预算编制的基础,对确保学校财务预算编制的准确、及时、完整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学校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编制并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对漏报、虚报、逾期不报的,部门预算按不超过上年数安排,责任由单位自负。
(二)报送要求:请各单位将预算表、专项支出项目预算明细表、大额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报告书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财务处计划科。预算汇总表必须由分管校领导、单位负责人、填表人签字,否则不予接收。相关表格请到学校财务处网站或山师大财务预算信息QQ群下载。
(三)报送时间:11月30日前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于明清 崔大同
联系电话: 86180123
山师大财务预算信息 QQ 群: 212638961
电子版发送邮箱:654063523@qq.com
财务处
2014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