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年终经费清理结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26 编辑: 浏览:
校内各单位:
2008年度即将结束,根据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为抓紧清理结算各项财务收支事项,如期完成年终决算任务,特作通知如下:
一、自12月1日起,原则上不再对各单位办理借款事项(包括支票的借支),各单位如有付款的情况,必须先取得报销单据并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报销付款,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
二、所有借款必须在12月25日前清理结算完毕,请各单位及时到财务处会计核算科结清各项借款(包括周转金借款)。
三、12月26日至2009年1月8日,财务处将进行年终内部清理结账及会计决算工作,停止一切核算业务。
四、自2009年1月9日起,开始办理新一年度的会计核算业务。
2008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