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度年终经费清理结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11-23 编辑: 浏览:
各单位:
2004年度即将结束,根据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为抓紧清理结算各项财务收支事项,如期完成年终决算任务,特作通知如下:一、自12月15日起,财务处不再对各单位办理借款事项(包括支票的借支),各单位如有急需必办的开支,请在期限前尽快办理。二、12月15日至25日只办理借款的清理结算,请各单位及时到财务处会计结算科结清各项借款(包括周转金借款)。三、12月26日至2005年1月9日,财务处将进行年终内部清理结账及会计决算工作,停止一切结算业务。四、自2005年1月10日起,开始办理新一年度的会计结算业务。
山东师范大学财务处
2004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