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动态

关于调整幼儿园各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02-12    编辑:    浏览:

山东师大校字[2004]7号


关于调整幼儿园各项收费标准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鲁价费发[2002]249号《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和济南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济价费字[2003]67号《关于调整市内误区幼儿园、托儿所收费标准的通知》和济价费字[2003]264号通知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各项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省级示范园全日制按以下标准收费: 

管理费:78元/人、月(外单位、三代) 

48元/人、月(单职工) 

18元/人、月(双职工) 

代办费:120元/人、月(外单位、三代) 

60元/人、月(单职工) 

保育费:26元/人、月 

杂  费:13元/人、月(冬季供暖4个月和夏季使用空调降温3个月的杂费按28元/人、月标准收取) 

二、本通知自二00四年二月十五日起执行。 

原山东师大校字[1998]147号及[2001]81号文有关幼儿园各项收费标准的规定同时废止。 

 

山东师范大学 

二○○四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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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幼儿园各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02-12    编辑:    浏览:

山东师大校字[2004]7号


关于调整幼儿园各项收费标准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鲁价费发[2002]249号《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和济南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济价费字[2003]67号《关于调整市内误区幼儿园、托儿所收费标准的通知》和济价费字[2003]264号通知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各项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省级示范园全日制按以下标准收费: 

管理费:78元/人、月(外单位、三代) 

48元/人、月(单职工) 

18元/人、月(双职工) 

代办费:120元/人、月(外单位、三代) 

60元/人、月(单职工) 

保育费:26元/人、月 

杂  费:13元/人、月(冬季供暖4个月和夏季使用空调降温3个月的杂费按28元/人、月标准收取) 

二、本通知自二00四年二月十五日起执行。 

原山东师大校字[1998]147号及[2001]81号文有关幼儿园各项收费标准的规定同时废止。 

 

山东师范大学 

二○○四年二月十二日